設定並儲存工作負載移轉後,您可以修改首次複製後執行增量複製的時間和模式。或者,可以每次都手動啟動增量複製。請參閱節 40.4, 啟動增量複製。
附註:
在首次完整複製完成之前,系統會跳過排程的增量複製。
排程的增量複製最長將執行 60 天,從排程的增量複製開始執行時算起。
若要排程增量複製的週期時間和模式︰
在「工作負載」頁面上,找到並按一下相應的工作負載。
在「移轉詳細資料」頁面上,按一下編輯。
在「編輯移轉詳細資料」頁面上,移至排程設定 > 增量複製週期,然後按一下編輯。
預設的「增量複製週期」設定為「無」。系統將不排程增量複製。
對於開始週期排程,設定您希望開始執行所排程增量複製的日期和時間。
您可以輸入日期 (dd/mm/yyyy),或按一下「行事曆」圖示來選取日期。預設執行時間為 12:00:00 AM (hh:mm:ss AM 或 PM)。
對於週期執行設定,設定排程的增量複製要遵循的模式︰
每日: 複製將依指定的間隔每日執行或者在每週的工作日執行,複製期間為開始複製起 60 天。
每週: 複製將依指定的間隔執行,複製期間為開始複製起 8 週。
每月: 複製將依指定的間隔執行,複製期間為開始複製起 2 個月。
按一下關閉回到「編輯移轉詳細資料」頁面,然後按一下儲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