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置并保存工作负载迁移后,可以修改首次复制后运行增量复制的时间和模式。或者,您可以每次都手动启动增量复制。请参见部分 40.4, 启动增量复制。
注:
在首次完全复制完成之前,系统会跳过安排的增量复制。
安排的增量复制最长将执行 60 天,从安排的增量复制开始运行时算起。
要安排增量复制的重复时间和模式,请执行以下操作:
在“工作负载”页面上,找到并单击相应的工作负载。
在“迁移细节”页面上,单击编辑。
在“编辑迁移细节”页面上,转到日程表设置 > 增量重复,然后单击编辑。
默认的“增量重复”设置为“无”。系统将不安排增量复制。
对于开始重复日程表,设置您希望开始执行安排的增量复制的日期和时间。
您可以键入日期 (dd/mm/yyyy),或单击“日历”图标选择日期。默认运行时间为 12:00:00 AM(hh:mm:ss AM 或 PM)。
对于重复运行设置,设置安排的增量复制要遵循的模式:
每日: 复制将按指定的间隔每日执行或者在每周的工作日执行,复制时间段为开始复制起 60 天。
每周: 复制将按指定的间隔执行,复制时间段为开始复制起 8 周。
每月: 复制将按指定的间隔执行,复制时间段为开始复制起 2 个月。
单击关闭返回“编辑迁移细节”页面,然后单击保存。